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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 传媒领域将有这些变化

发稿时间:2018-03-22 08:55:40 来源:

人民网3月2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3月21日,新华社刊发了《方案》全文,传媒频道梳理了其中涉及传媒领域的机构改革内容:

优化中央网信办职责

《方案》第一部分“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第四条及第十六条提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将改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利益,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中宣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及电影工作

《方案》第一部分“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提到,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以及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中央宣传部将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及电影工作,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及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及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方案》第三部分“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第三十五条提到,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作为党的喉舌作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撤销央视、央广、国际台建制 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方案》第三部分“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第三十六条提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抓手。为加强党对重要舆论阵地的集中建设和管理,增强广播电视媒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央宣传部领导。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组织广播电视创作生产,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精品,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多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等。

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

责任编辑:hnzx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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